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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考监考注意事项(致各位老师)

日期:2018年01月11日     作者:姜小雨     来源:本科教学科      点击:[]

 

                             期末考试注意事项

一、巡考领导要求

1.  各学院教学院长都应是本学院巡考负责人,各校区应分别有学院领导进行巡考。

2.  巡考员请佩戴巡考牌,提前25分钟到达考场。

3.  巡视学院监考教师到场情况与考试突发状况(如学生作弊等)。

4.  巡考领导签到地点:

华西九教、十教教员休息室;

望江校区基础教学楼C座二楼大厅;

江安综合楼二楼保安处;江安一教A/B一楼保安处;文科楼一楼保安处。

 

二、监考教师要求

1.  严格遵守“未经过考前培训的在职专任教师一律不得参与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研究生助教不能监考的要求。

2.  佩戴监考牌、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

3.  监考人员必须熟悉监考人员职责,督促考生按指定位置就坐(监考人员可根据考场实际情况调整),检查考生证件,对证件不齐的考生劝离考场。强调考试纪律,并要求考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放在讲台前。

4.  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四川大学考场规则》,监考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监考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看书、聊天等)。

5.监考未到、迟到、私自请他人代替监考、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者,按《四川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处理。

6.考试过程中出现违反考场纪律、考试舞弊等各种考试违规行为的,监考人员应填写《考场记录表》上相关内容,并保存好有关材料(证据),考试结束后立即送交开课学院。

7.本次期末考试,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上洗手间,如有特殊情况的,监考人员必须陪同前往,每次如厕考生不得超过一人。

 

三、主考教师(携卷教师)

原则上携卷教师必修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主考教师对该门课程的考试全面负责。

 

四、校车安排

http://jwc.scu.edu.cn/jwc/newsShow.action?news.id=4242

 

本学期期末考试周时间为19周星期五(1月12日)至20周星期五(1月19日)。为方便监考教师前往江安校区监考,教务处特联系校车队安排有华西/望江往返江安校车接送,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华西/望江上车

时间:

06:50、9:20、12:50、

15:20

地点:

华西候车点

望江体育馆候车点

江安返回华西/望江

时间:

每场考试结束后30分钟

地点:

江安一教A座候车点

温馨提示:因为往返华西的校车比较少,望各位监考老师尽量从望江出发前往江安。

派车单已经跟校车队对接。各位老师在坐车时如遇任何问题,可以跟校车队调度人员联系,联系方式:85412179(望江);18980697556(江安)。

如老师自行开车前往新校区,请务必把握好时间,注意路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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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提别提醒:

请各位老师务必认真学习学院专门编印下发(每人一本)的《本科课程考试相关工作培训学习资料》。该资料包含“川大教〔2017〕151号 四川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及其附件《四川大学考场规则》《四川大学监考人员职责》以及“川大教〔2015〕60号 四川大学教学事故管理办法”。 

 

 

附件:

电气信息学院本科课程考试相关工作培训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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