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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1年下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年09月06日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      点击:[]

关于组织“2011年下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章类型:青年教师   文章加入时间:2011年9月5日16:20


关于组织“2011年下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1年下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122号),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广泛应用和共享,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学校将组织教师参加2011年下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方式、内容及开课时间:

培训方式采用网络系统进行实时培训和互动交流研讨。在北京设主会场,在各地的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分中心设分会场。

培训主要内容以先进教学理念、经验、技术和方法的传授与交流,目的是提高参培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对参加精品课程培训达到结业要求的学员,教育部人事司和高等教育司颁发“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

开课时间详见附件1或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course_reg.asp

二、培训对象:

我校承担与所培训课程、专题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青年教师,重点选派精品课教学团队和正在培育的精品课课程的有关教师参加。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1名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参加1门课程培训。

三、主讲教师:

主要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等担任。

四、培训地点:

四川省分中心(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成都市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内新松苑宾馆2楼新松厅(028-84767581、84761010)。如有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

五、培训费用:

每人每门课程600元(不含食宿)。学员应在开课前到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交费。培训结束后,考评合格后将获得由教育司和人事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凭合格证书和发票(发票上开具的培训内容应填写为:培训费)到学校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科报销培训费(不含食宿、交通费)。参加培训未获得证书者,学校不承担培训费用。

六、特别提醒:

1、请各单位于2011年9月16日前将《送培计划表》(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报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科。

2、各单位选派的教师参培之前请务必在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最新培训课程”栏目下选择相关培训课程进行网上报名注册。 

 

联系人: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科 龙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03799

地点:行政楼351室

 

附件:1、2011年下半年集中培训课程安排附件1.doc

        2、送培计划表附件2学院送培计划表.doc    

     

四川大学人事处   

 二0一一年九月五日

文章出处:川大人事处

文章作者:川大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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