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显著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科学研究水平与能力,造就一批跻身国际科学研究前沿,在国际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具有产生重大原创性科学研究成果潜能的拔尖青年教师后备队伍,学校现启动2013年“四川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国际名校、名师访学计划”(第四批),具体事项部署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名额
1、选拔范围: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一线在岗青年教师。
2、名额:40名。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1、 热爱祖国,热爱四川大学,爱岗敬业,品行优秀,学术道德规范;
2、 截止于2013年6月30日年龄40岁以下;
3、 具备博士学位,科研及教学水平较高,学术发展潜力大,在本学科方向的同龄人中处于领先地位。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且效果良好;
4、 原则上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及以上的纵向科研项目;
5、 拟访学学校全球排名200名以内、或拟访学学科全球排名50名以内、或 访学的导师为国际著名科学家;
6、 获得“校优秀青年学者基金”资助的青年教师可优先推荐。
7、 国外学校排名前10位优先选派。
三、选拔程序
1、根据学校的通知精神,通过单位、专家推荐或本人自荐,各单位在认真审核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初选,并及时将初选结果和候选人材料公示。各单位最多推荐2-3名候选人到学校参加遴选。各单位将初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
四、出访安排与保障
1、时间安排:青年教师访学计划获学校批准后,应在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国访学,访学期限为6-24个月。
2、各单位应积极帮助获选人与国际名校(重点实验室)和科学大师联系,获得外方邀请后及时报学校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办公室,履行审批手续。
3、学校人事处将根据外方邀请信中确定的访学期限、访学国别及地区,确定每个访学教师的资助标准,一般为8-15万元人民币一年,用于访学教师在国外的生活等费用。
五、报名时间安排
由于出国访学手续相对复杂,为不影响青年教师的出访,各学院可将推荐人选于3月13日(周三)前报人事处青年科进行审批,需填写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每一位拟推荐的青年教师需2位同行专家鉴定(见附件2),签字后报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科。
四川大学人事处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