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显著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科学研究水平与能力,造就一批跻身国际科学研究前沿,在国际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具有产生重大原创性科学研究成果潜能的拔尖青年教师后备队伍,学校现启动2013年下半年“四川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国际名校、名师访学计划”(第五批),具体事项部署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名额
1、选拔范围: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一线在岗青年教师。
2、名额:40名。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1、 热爱祖国,热爱四川大学,爱岗敬业,品行优秀,学术道德规范;
2、 截止于2013年12月30日年龄40岁以下;
3、 具备博士学位,科研及教学水平较高,学术发展潜力大,在本学科方向的同龄人中处于领先地位。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且效果良好;
4、 原则上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及以上的纵向科研项目;
5、 拟访学学校全球排名200名以内、或拟访学学科全球排名50名以内、或 访学的导师为国际著名科学家;
6、 获得“校优秀青年学者基金”资助的青年教师可优先推荐。
7、 国外学校排名前10位优先选派。
8、 申请人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三、选拔程序
根据学校的通知精神,通过单位、专家推荐或本人自荐,各单位在认真审核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初选,并及时将初选结果和候选人材料公示。各单位最多推荐3-4名候选人到学校参加遴选。各单位将初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
四、出访安排与保障
1、时间安排:青年教师访学计划获学校批准后,应在2013年12月底之前出国访学,访学期限为6-24个月。
2、各单位应积极帮助获选人与国际名校(重点实验室)和科学大师联系,获得外方邀请后及时报学校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办公室。
3、学校人事处将根据外方邀请信中确定的访学期限、访学国别及地区,确定每个访学教师的资助标准,一般为8-15万元人民币一年,用于访学教师在国外的生活等费用。
4、访学人员的访学身份、访学国别、访学期限、国外访学单位等以公示文件为准,不再接受更改申请。访学资格有效期按文件执行,届时如不能派出,访学资格将自动取消,不予以办理延期手续。
五、报名时间安排
由于出国访学手续相对复杂,为不影响青年教师的出访,各学院可将推荐人选于9月16日(周一)前报人事处青年科进行审批,需填写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每一位拟推荐的青年教师需2位同行专家鉴定(见附件2),《依托项目在研证明》(见附件3)各一份,另请附上外语水平证明、邀请信、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及学位证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请按顺序装订成整套申请材料。签字后报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科。
联系人:龙老师 吴老师
联系方式:85403799 qnjsk@scu.edu.cn
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