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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关于开展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年03月21日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      点击:[]

四川大学关于开展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文章类型:青年教师   文章加入时间:2011年3月18日10:49


四川大学关于开展2011年高等学校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推荐,并将推荐结果及时上报学校人事处。

一、选派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对象和条件仍按《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第四条第3款条件可适当放宽为: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1、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名额为每校1人。

2、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资助标准按照访问学者来源区域确定: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地区人选,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人选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一式两份。

2、各单位负责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

4、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等可以在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

5、请各单位于2011年4月1日前将《一览表》和《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报送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科(西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31)。

联系人:朱莉、王慧敏    联系电话:85403799。

 

 

附件1:教人司[2011]37.doc

附件2:推荐表.doc

附件3: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四川大学人事处

2011年3月18日

文章出处:川大人事处

文章作者:川大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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